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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消委发布春节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01-20 来源: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广大消费者能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春节,襄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

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也随之加大。广大消费者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维护自身安全。在选购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时,选择证照齐全、质量可靠的经营者进行购买,保留购货凭证,尽量不要通过个人微信交易等不可靠方式购买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和药品。

二、科学理性购置年货

消费者在置办年货时尽量选择到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购买,购买前仔细检查成分配料、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是否清楚、齐全,要索取并留存消费凭证。参加促销打折活动时,要详细了解活动规则,注意商家的促销信息、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等,结合自身需求,理性购买,切勿盲目追求优惠而冲动消费。

三、谨慎进行预付消费

春节期间,美容美发、餐饮等服务行业往往会通过办理预付卡享优惠等活动来吸引消费者。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要明确自己是否长期需要此服务,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后再购买或充值,且每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多,要谨慎选择预付金额过高、周期过长的消费,同时要了解清楚经营者的信誉,不轻信商家口头承诺,重要约定务必形成文字协议条款保存。

四、提高安全就餐意识

外出就餐尽量避开人群密集高峰,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勤消毒。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烹饪食品时,要将食材烧熟煮透,不吃已变质、未烧熟煮透的菜。倡导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倡导节约,反对食品浪费。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享受服务时,要注意留存小票、支付凭证等消费证据,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与商家、平台沟通协商,依法提出合理诉求。发生消费纠纷且不能与商家协商达成一致的,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关注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襄阳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登录“投诉和解平台”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