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湖北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公益性职责,按照中消协机构设置和省局有关精神,特将秘书处机构设置调整如下:
一、机构设置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业务主管单位为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7人,现有24人。其中: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副处级干部1名、工作人员20名。内设机构一室四部:办公室、消费教育指导部、投诉维权部、法律与新闻部、组织外联部。
蔡 浩 主持全面工作
熊 莉 分管办公室、投诉维权部、组织外联部
罗申华 分管消费教育指导部、法律与新闻部。
二、部门职责
办公室:承担本单位文电、综合性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政务督办、内勤工作(含经费管理、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本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社保统筹、兼职备案管理和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省消委退休人员管理及财务、工会工作。
消费教育指导部:负责研究拟定全省消委系统开展消费教育、消费指导、商品与服务监督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予以协调指导;负责承办组织“3·15”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以及消费者意见进行调查、比较实验和分析,并公布结果; 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志愿者注册登记、培训管理、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制度,为志愿者提供服务;建立消费者满意度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单位(企业)的创建和选树;负责编写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负责消费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
投诉维权部:负责研究拟定全省消委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解决消费争议的措施和办法,协调指导与检查督办全省投诉工作; 负责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负责全省消费者投诉情况统计分析和投诉典型案例汇编工作,定时向社会发布投诉分析报告,披露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负责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行业维权办、维权工作站等基层维权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各类消费侵权问题的监督、检查;指导全省消委系统投诉信息化工作; 负责全省消费维权社会调解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疑难投诉事项提请技术鉴定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全省消委系统开展委托检验、鉴定工作。
法律与新闻部:负责研究拟定消费维权法律事务、法律援助与公益诉讼的措施和规划,并对全省消委系统进行协调指导; 针对消费领域存在的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约谈劝喻有关经营者; 就有关消费争议中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负责省消委律师团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研究建立全省消委系统新闻发布、舆情处置等工作计划与机制,策划、协调和组织重大消费维权活动的宣传报道;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日常联络、沟通、采访与合作,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媒予以揭露批评;负责省消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承办编印《荆楚维权》期刊及其它对外宣传资料;负责315和解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组织外联部:组织实施本单位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本单位纪律建设、清廉单位建设与信访工作;负责起草省消委工作规划、计划、意见、通知、总结、讲话等公文,以及本单位大事记、规章制度、调研材料、绩效考评、目标责任制、信息上报和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省消委及秘书处机构登记、换届和年检工作; 负责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秘书长工作会议的组织承办工作,做好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 负责与会长、副会长、常务委员以及委员单位的组织联络及外事接待;负责对全省消委系统进行考核及表彰工作;研究制定全省消委系统组织建设与发展的方向和办法,并予以协调指导。
三、人员配备
秘书处分为一室四部
(一)办公室分管领导:熊莉;主任:程茜。
(二)消费教育指导部分管领导:罗申华;部长:禹静。
(三)投诉维权部分管领导:熊莉;部长:聂喜洋。
(四)法律与新闻部分管领导:罗申华;部长:胡翠兰。
(五)组织外联部分管领导:熊莉;部长:贺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