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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消委理事单位做了这些事儿(一)

发布时间:2022-03-21 来源: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消费者享受便捷高效的立案服务。在立案窗口设置“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对涉及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服务合同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设置专人负责,保障优先立案、快速审查和保全,使消费者权益案件在司法保护的立案环节即进入“快车道”。

(二)建设调解阵地,为化解消费者权益案件提供保障设施。诉讼服务中心建有诉调对接中心,设置六个坐席、三个独立调解室及在线调解室,为调解员入驻法院开展消费者权益纠纷化解工作,进行案件在线调解、材料流转等提供物资及设施保障。同时,建设调解培训中心,为全市法院、调解组织提供调解培训、交流的场所和平台。

(三)开展诉调对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有效调解。开展诉源治理,建设大调解格局的过程中,注重拓展与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委员会等部门组织的诉调对接工作,推动消费者权益案件的多元化解。为退休法官、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市场监督执法人员等具有相关调解优势的人员进入调解组织畅通渠道,扩展调解范围,加强调解力度。在诉调对接工作中,推广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调解案件处理留痕和材料流转,确保案件处理的时效精确、程序正确、记录准确。

(四)开放网上立案,实现消费者诉讼服务现代化。推广使用“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小程序及手机软件平台,为消费者足不出户进行指尖立案提供便利,同时为消费者提供跨域立案服务,节省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提高了司法获得感。对于通过网上立案的案件,本院立案部门安排专人在3日内审核反馈,做到了及时高效;对网上提交立案材料需要补正的,及时致电当事人沟通说明,做到了精准引导。

(五)线上办理立案缴退费,对消费者权益案件实行专业化分案。全面开通诉讼费线上缴退费功能,为消费者利用手机支付功能进行立案缴费提供便捷,实现了诉讼费缴费现场开票,有效减轻消费者诉累。涉消费者权益相关案件立案后,本院依据内部专业化分案规则,将类型案件固定分配在相应业务庭承办,并实现系统随机分配法官,确保类型案件得到一致性专业审判,维护司法公正。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涉及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2件,立案办理42件,均为食药领域案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9件;办理诉前程序35件,其中民事公告程序2件,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3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件,均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检察机关充分履职,有效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等专项活动,市院带头成立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积极指导基层院办案工作,形成以上率下、服务大局的工作体系,更好的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二)加大协调力度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积极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深化“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积极加强与市县两级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当阳、夷陵、长阳、点军、宜都、枝江等院先后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工作联席会议,加强“两法衔接”工作,落实“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要求。

(三)聚焦重点领域

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学校及周边、农贸市场、网络餐饮”三大领域开展线索摸排,积极拓展案源。一是注重在履职中发现案件线索。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网络配餐等问题较多的领域,广泛开展线索摸排,全面搜集全市在“食品药品领域”的问题,并分析研判。兴山县院在走访调查后,对全县8镇、1925家食品领域商家建立公益诉讼台账。葛洲坝、伍家岗、宜都、秭归等院对网络配餐领域开展调查,先后对5000多家网络配餐单位进行了摸排,进行分析研判后,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促进了网络配餐行业的规范化。二是加大对学校及周边“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的办理。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三峡坝区检察院会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洋园区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全省检察机关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深入部分乡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以及校园周边超市、摊贩等,扎实开展安全排查整治活动。三是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注重对办理的食品药品领域刑事案件定期进行查阅,从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如伍家岗区检察院通过刑检部门发现食药类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对陈某、罗某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17万元,在媒体上发布警示公告及道歉声明,有效打击了我市食药安全领域犯罪,切实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

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一)开展普法,营造守法氛围。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将普法宣教贯穿于日常检查和行政执法全过程,紧抓“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专场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让法律法规“进工地、进项目、进企业”,着力营造知法守法、遵法护法的良好市场环境。

(二)有序放开,跟进商户复市。按照“安全、有序、整洁、适度”的原则,联合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城区重点商圈夜间及节假日出店经营试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重点商圈夜间及节假日外摆经营的通知》,支持城区9大重点商圈、22处户外活动区域,在每日18时至次日凌晨6时及节假日全天开展百货、餐饮等占道经营活动,助力复市经营。

(三)用心服务,改进工作方法。重点商圈夜间及节假日出店经营试点工作启动后,市区城管部门分别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挂帅的服务专班,分别对接9个试点商圈,每周至少3次开展对接服务。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协调增加守点执法队员18名,引导、规范商圈及周边市容秩序,确保“人气不断,秩序不乱”。出台《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商家户外展销促销活动的四条措施》,恢复户外占道促销审批并实行即报即批,允许临街门店适度出店展销促销,全力为经营门店纾困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