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商务局
(一)消费主体持续壮大。通过建立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库、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强化跟踪服务,确保成熟一家、申报一家。截至2021年12月,全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达到1809家。
(二)消费活动持续开展。持续开展“云上春茶节”、“家电以旧换新进社区”、“粽情粽意端午美食节”、“惠民汽车展”、“三峡美食夜市节”、“国庆欢乐购”、“伍家夜宴·山水秀”各类活动,成为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的重要支撑。组织开展2021年湖北消费券宜昌地区投放工作,共计投放资金7612万元,累计核销金额7589.3万元,累计核销率为99.7%,较全省平均水平高出0.6个百分点;累计带动消费金额41078.87万元,累计杠杆率5.4,较全省平均水平高出0.1个百分点;累计8.3万名商户、64.59万名消费者参与活动。累计举办会展活动87场,成交额25亿元。作为第十二届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重要活动之一,“楚宴天下”楚菜消费巡展进宜昌暨三峡厨艺汇成功举办,活动三天吸引观众超2万人次,参展企业现场销售达180万元。
(三)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商贸领域全力奋战疫情防控和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县市两级商务部门建立“日报告”“周督导”“月通报”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组织开展“商务干部早春行”和“双千”服务,及时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推进商贸领域绿色消费,组织三峡环球港和宜昌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绿色商场”创建。
宜昌市委网信办
(一)着力营造网上舆论环境。将优化消费环境列入全年网上宣传引导重点事项,持续组织市内各新媒体平台开展正面宣传引导。2021年4月,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承办了“疫后重振看湖北”全国网络媒体湖北行宜昌站活动。
(二)畅通部门沟通渠道。巩固完善“网下管什么、网上就要管什么”协同治理机制,完善部门协调、属地监管、企业履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体系。与各成员单位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通过线索通报、协同处置、结果反馈等手段,密切跟进工作进展,确保及时掌握线下苗头性倾向性情况,及时移交网上相关线索,加强网络有害信息的联动处置能力。全年未发生一起因预警处置不当引发的负面舆情炒作事件。
(三)强化网上线索通报预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预警、第一时间核实研判、第一时间引导处置,把线上的诉求关注及时转化为线下的回应解决。
宜昌市卫健委
(一)推行“执法检查”+“普法教育”工作模式。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存在的诊疗不规范情况,多次组织开展《民营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暨市人大评议交办问题专项执法检查》,市级共检查民营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32家,共检查出问题316个。检查组现场进行了问题反馈和普法宣传,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责令限期整改的意见。
(二)完善联网投诉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及投诉举报电话,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2021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65起,均及时进行了分办和回复,投诉举报查处率100%。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检测城区4家餐饮具消毒单位共计100份样品,检测项目合格率83.3%。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经督促整改后复查全部合格。
(四)加强疫苗安全监管。会同疾控中心对54家次新冠疫苗定点接种单位、方舱接种点等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对全市14个县市区第三剂次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全年未发生因新冠疫苗接种造成的感染事件。
(五)加强涉医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开展全市院感防控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共抽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53家,其中医疗器械清洗消毒合格率达86.9%,督促未规范清洗消毒医疗器械的机构加强整改并组织“回头看”,确保了整改合格率达到100%。
宜昌市司法局
(一)以“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等活动为载体,组织主管部门通过搭建咨询台、布置展板、发放资料等形式加强消费领域法律知识宣传。
(二)围绕《民法典》中关于消费领域法律法规组织拍摄“宜律说法—民法典解读”微视频 4 期,并利用“法治宜昌”微信、三峡手机台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
(三)利用 837 个楼宇电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费领域法治公益广告视频、标语滚动推送。
(四)指导各地借助辖区普法广场、法治公园、普法长廊等阵地,在宣传设施上通过漫画、问答、案例等形式有机融入消费维权法治宣传内容,让市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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