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湖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两地消费维权工作交流合作向多领域、全方位、一体化发展,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共同维护好两地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8月24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呼和浩特举行鄂蒙跨区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委,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赤壁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局、市消委相关负责同志,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及部分盟市市场监管局、消协相关负责同志以及鄂蒙两地部分青砖茶企代表参加签约仪式。
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执行副会长格日勒图表示,此次两地建立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机制,不仅是消费者保护组织之间的合作交流,更是加强内蒙古和湖北省合作的有益尝试。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加强协调配合,创新维权方式,打通消费维权快速通道,提高跨区域消费维权效能,共同维护两地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食品安全总监安顺典表示,以青砖茶为媒介,签订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框架协议,强化两地特色消费品牌建设,畅通消费纠纷异地维权“绿色通道”,加强消费教育宣传引导,夯实商品服务监督,为两地持续深化消费维权领域合作开了好头,对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推动消费供给提档升级,激发消费活力,重焕古老商道生机,开创两地经济文化繁荣发展新局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吴日根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蔡浩解读了《助力“赤壁青砖茶”等地理标志、“蒙”字标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并代表双方签订了《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咸宁市消委分别与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二连浩特市消协代表签订《助力“赤壁青砖茶”等地理标志、“蒙”字标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赤壁市青砖茶生产企业代表和内蒙古经销商代表分别发言并做出放心消费承诺。
鄂蒙跨区域消费维权框架协议的签订将极大地便捷两地消费者“就近”异地维权,同时也将对全面提升青砖茶等地理标志及“蒙”字标优势特色产品质量,扩大两地优质产品知名度,助力释放消费潜能,激发消费活力,推进文化互通共荣,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进一步提升区域消费维权共治共建工作水平,构建跨省、市统一大市场带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