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季度,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共接待消费者来电、来信、来访共计5550人次(不含全省各级消委组织“3.15”活动期间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人次)。其中接受法律咨询658件,受理消费者投诉4891件,已调解4727件,调解率为96.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9万元,收到锦旗或表扬信41面(封)。
一、投诉分类的基本情况
(一)投诉性质分析
从投诉性质统计表分析得出,质量问题、营销合同和售后服务投诉位居前三位:质量问题2420件,占投诉总量49%;营销合同问题503件,占投诉总量10%;售后服务问题429件,占投诉总量8.8%;价格问题203件,占投诉总量4%;虚假宣传139件,占投诉总量3%;安全问题93件,占投诉总量2%;假冒问题73件,占投诉总量1.5%;计量问题60件,占投诉总量1%;其他问题971件,占投诉总量19.8%(见下图)。
(二)投诉类别分析
从一季度投诉类型分析得出,全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和家用汽车等商品投诉增长较快。其投诉位居前三位:家用电子电器892件、服装鞋帽类625件、交通工具511件,分别占比18.2%、12.8%、10.5%。服务类投诉位居前三位:生活社会服务、通信服务和互联网服务(如下表)。
商品类受理投诉所占比重表 2016-01-01/2016-03-31 |
||
商品类 |
数量(件) |
比重(%) |
家用电子电器类 |
892 |
18.2 |
服装鞋帽类 |
625 |
12.8 |
交通工具类 |
511 |
10.5 |
日用商品类 |
387 |
7.9 |
食品类 |
212 |
4.3 |
房屋及建材类 |
171 |
3.3 |
首饰及文体用品类 |
106 |
2.2 |
烟、酒饮料类 |
53 |
1.1 |
农用生产资料类 |
34 |
0.7 |
医药及医疗用品类 |
47 |
1 |
服务类 |
数量(件) |
百分比 |
生活、社会服务类 |
448 |
9.2 |
通信服务 |
420 |
8.6 |
互联网服务 |
118 |
2.4 |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
102 |
2.1 |
公共设施服务 |
84 |
1.7 |
销售服务 |
73 |
1.5 |
邮政业服务 |
38 |
0.8 |
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 |
37 |
0.8 |
教育培训服务 |
27 |
0.6 |
卫生保健服务 |
10 |
0.2 |
旅游服务 |
8 |
0.2 |
保险服务 |
5 |
0.1 |
金融服务 |
5 |
0.1 |
其他商品和服务 |
478 |
9.8 |
二、投诉主要特点
(一)质量问题投诉高居榜首。从一季度投诉数据看,消费者投诉反映问题最多的仍然是质量问题,达到2420件,占投诉总量近半,依然是投诉热点,相关部门亟需加强商品质量类监管,相关行业应进一步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
(二)合同争议投诉增多。从一季度投诉性质变化表看,营销合同类投诉量仅次于质量类,达到503件,占投诉总量10.3%。经营者必须增强诚信和法律意识,开展经营活动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在制定买卖合同时,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协议条款,避免消费争议的发生。
(三)服务行业投诉仍是维权热点。从一季度服务类数据分析得出,消费者反映问题涉及到带宽、预付卡、通信等服务内容,主要表现在服务质量下降、服务信息不畅、服务协议不对等、服务资费不明等问题。
三、投诉热点分析
(一)房屋及装修双方约定争议大。全省消委组织一季度共受理房屋、物业及建材类投诉208件,占投诉总量4.1%。投诉主要问题:一是开展营销活动疑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导致双方签订不规范合同;二是随意更改合同内容,不履行相关条款,服务承诺不兑现。如:宜昌市消费者肖女士于3月14日,在宏峰上城三期售楼部营销时承诺交付2万元定金首付款只用支付总房款的40%,交钱时却又被告知需要支付60%首付款,并不返现金;又如:孝感市消费者胡先生于3月15日投诉称,2015年10月18日跟梅轩装饰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双方约定于2016年1月18日交房,但至今没有动工。
(二)家用汽车质量问题最突出。全省消委组织一季度共受理交通工具投诉511件,占投诉总量10.5%。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汽车价格等方面。投诉主要问题:一是汽车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部分经营者不履行汽车三包责任,规避退换责任;二是刹车异响、方向锁死等瑕疵问题频频出现;三是售后维修技术差,反复维修,维修时间长。如:荆州消费者刘女士于1月28日投诉称,在金祥汽车经销公司购买一辆宝马X1汽车,该汽车先后6次出现熄火等质量问题(均有维修记录为证),刘女士找到商家协商更换一辆,遭拒;又如:恩施市消费者郭先生1月13日投诉称,在鑫城4S店购买的东风风神越野汽车,行驶了半年,方向机、雨刷器和天窗有异响,仪表盘模糊不清,自动挡手柄有响声等质量问题。
(三)预付消费难以兑现。全省消委组织一季度共受理生活社会服务投诉448件,占投诉总量9.2%。其中,涉及到预付消费投诉188件,占该类投诉42%。主要集中在餐饮、健身和美容美发等方面。投诉主要问题:一是办卡容易退卡难;二是服务内容兑现难;三是服务约定不对等,限制条款多。如:恩施市消费者李女士1月17日投诉反映,一叶餐厅商家致电称即将停业,告知可以退还卡中剩余100多元,但是至今未退;又如:孝感市消费者胡女士于1月4日投诉称,2013年12月份在城站路东方夏威夷办理了1000元储值卡,此卡不记名不挂失,今年1月胡女士又去消费商家告知此卡有效期已过,无法使用。
(四)通信产品质量难尽人意。全省消委组织一季度共受理通信服务420件,占投诉总量8.6%。主要集中在手机质量问题、相关资费和携号转网等方面。投诉主要问题:一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随意夸大手机功能信息,相关配置与实际广告宣传不符;二是相关资费疑有乱扣费的现象;三是手机软件种类繁多,跑流量现象有增无减。如:恩施州消费者杨女士于3月14日投诉反映,在舞阳坝天桥联通营业厅办理携号转网,商家以靓号为由不予开具证明;又如:襄阳市消费者闵先生于3月29日投诉称,个人手机短信和彩信并没有使用,但仍扣除了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