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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卡容易退卡却难 口头答应迟迟不退

发布时间:2016-04-20 来源: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案情简介】

罗田县消费者魏女士于324日投诉称,2015年在花之韵美肤宝店办了一张1600元减肥卡,因为人不舒服想退卡与商家协商,商家口头承诺退还800元,但一直拖着迟迟不退。现发现商家将店搬到罗田县凤山镇,担心商家不履行承诺,遂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凤山分会工作人员接诉后,随即到该商家店里查看,经了解该商家经营两个店,罗田县凤山镇新公安局对面是新开的店面,因为事多,有时候广场店这边偶尔没开门。而魏女士要办理退卡一事,因当初魏女士的美容产品一直放在店老板的店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意见:商家退还美容产品并退赔现金500元。

【案例评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有关规定,要求商家退赔了与投诉人约定的款项。

案例提供:黄冈市消费者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