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6年2月18日,消费者徐先生来电投诉称:他于2016年2月10日在大冶市智全科技手机店购买了一款苹果6手机,价格4000元。现在手机接听经常出现无声音、经常死机等现象,他与商家联系要求换机或退款,商家一直不予理睬,现请求大冶市消委给予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市消委立即派人与大冶市智全科技手机店负责人联系,反馈了消费者的诉求。经现场调解,手机店同意无条件为消费者更换同款苹果6手机一部,如手机再出现同样类似问题,无条件退款。
【案例评析】
依据《移动手机三包规定》第九条“自售出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说明书所列到功能失效、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陆或通信无振铃、拨号错误、非正常关机、SIM卡接触不良、按键控制失效、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等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以及《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之规定,手机店应无条件为消费者更换。
供稿单位:黄石市消委
最新消息
视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