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潜江市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调处消费投诉,针对消费领域突出问题予以有力惩处,查办了一批消费维权典型案件。
市公安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2025年,市公安局办结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市公安局接市市场监管局移送线索,犯罪嫌疑人陈某通过其经营的店铺,对外销售“北面”品牌羽绒服586件,销售金额10万余元,非法获利5万元,市市场监管局在现场查扣未销售的假冒羽绒服358件。陈某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案件现已侦查终结,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
市市场监管局:某网络科技公司虚假宣传侵权案
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多位消费者拨打12315热线投诉,反映在某网络游戏遭遇虚假宣传。经调查,该网络公司在多平台发布广告,以“1800元享终身特权,后续无任何费用”等为噱头吸引消费者下单,实际发送“直播引流介绍”“七天养号流程”等培训资料,并明确表示须完成直播推广引流任务后,才能享受游戏福利及内部扶持,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某公司虚假宣传医疗器械案
2025年4月,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称某健康管理中心欺骗老年人消费。经调查,场能电脑治疗仪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仅核准辅助治疗高血压、骨关节疼痛,该公司却通过讲座、海报、现场讲解,夸大宣传产品可“温灸治病、气血双补、疏通经络”,超出医疗器械注册范围,误导老年消费者。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消委:调解全屋整装纠纷案
2025年4月25日,消费者孔先生向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与某装饰公司就全屋整装达成口头意向,孔先生支付定金1万元,并根据商家指导以“国补”形式向商家武汉账户付款52819元。后因装修细节未达成一致、未签订正式合同,要求商家返还定金及国补款项遭拒。经市消委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商家于7月20日前退还定金1万元,国补款52819元已于调解前通过微信全额退还。
市农业农村局:某农资经营部销售假农药案
2025年6月,某市民拨打12345投诉,称其在某农资经营部购买的“0号剂”,使用后造成种植的葡萄严重受损。执法人员在葡萄园现场抽取“0号剂”1、2、3号样品并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经检测属于无标签、擅自分装的三无产品。依据《农药管理条例》,认定该产品为假农药。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对该经营部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3160元并处罚款3.5万元。
市教育局:某培训机构无证办学案
2025年7月,市教育局收到市民投诉,反映光明村九组一居民楼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家长接送学生乱停车,导致交通拥堵。经查实,当事人涂某某在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情况下,租用居民楼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市教育局现场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并张贴停业公告,督促清退费用14474元,同时将该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名单。
市市场监管局:某餐饮店虚假宣传菜品案
2025年7月,市市场监管局在肉类产品专项检查中,发现某餐饮店长采购标签标注为鸭肉、羊脂肪的肉卷制品,却在店堂广告、菜单及外卖平台上将相关菜品宣传为“肥牛”“肥羊”对外销售,欺骗误导消费者。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整改违法行为。
市卫健委:某酒店非医师行医侵权案
2025年9月,市卫健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酒店内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接诉后立即会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赴现场调查。经现场询问及后续取证,确认有两名消费者在该处接受注射类医疗美容服务。经核实,当事人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实施医疗美容诊疗。执法部门依法作出没收涉案药品器械、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6年,潜江市消委将持续联合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建共治,不断提升消费品质,优化消费环境,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消委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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