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8日,荆州市张先生、周女士夫妇专程来到荆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赠送“心系百姓办实事,精准调处维权益”锦旗,感谢荆州市消委高效履职、跨省联动,圆满化解长达数年的汽车召回消费纠纷。

该起纠纷源于九年前的车企召回疏漏。2026年5月12日,张先生夫妇投诉称,其购买的乘用车存在安全隐患,追溯发现车企早在2018年已针对该车型缺陷发布法定召回公告,但涉诉4S店始终未履行告知、检修、更换义务,长期遗留安全隐患。尽管车辆购车已近十年,但车企及门店未兑现法定召回承诺的事实清晰,消费者多次维权无果,遂向荆州市消委求助。
荆州市消委接诉后高度重视,迅速梳理案情,并向省消委报告。省消委汽车专业委员会综合研判后认定:车辆故障并非自然老化,而是车企和4S店未落实2018年召回义务、遗留安全隐患所致。
省消委核实涉诉主机厂位于广州市,为突破地域壁垒,随即启动跨区域联调机制,向广东省、广州市消委发函,开启两省四地联合调处。多方密切对接,逐项厘清企业召回责任,向企业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督促其正视履职短板、承担主体责任。
在多地消委联合督促下,涉诉主机厂承认召回处置不规范,主动与消费者达成和解。一方面,授权辖区4S店按原召回标准,免费更换制动总泵、真空助力器等零部件,彻底修复制动缺陷;另一方面,对副驾气囊召回批次进行专项核查,确认该车不在召回范围,并向消费者详细解读政策依据,彻底打消其疑虑。消费者认可处置方案,同意和解,历时多年的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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