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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维权人物】向海龙

发布时间:2021-03-22 来源: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一、基本介绍

向海龙,男,1985年9月出生,北京盈科(宜昌)律师事务所律师,管委会副主任,具备中级律师职称;政协宜昌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政协宜昌市猇亭区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宜昌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理事,宜昌市猇亭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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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中国电子商务法》立法研究人员,受聘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涉外人才库成员”;湖北省商标保护维权中心特聘维权律师、宜昌工作站站长;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志愿者、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

二、典型事迹

一)重视理论研究

向海龙曾就职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下设的网上交易保障中心,从事电子商务法律研究和网络消费维权工作,参与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和《中国电子商务法》的起草研究工作,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撰写并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积累了丰富的消费维权经验。

二)媒体传播广泛

围绕消费维权工作,向海龙律师多次受《中国经营报》、《法治日报》、《北京商报》、《消费电子》、《湖北电视台》、《三峡晚报》等媒体的邀请为众多消费侵权案例提供专业点评。

三)利用专业知识践行消费维权

2012年起,向海龙律师加入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消费维权律师团成为消费维权志愿者之后,积极参与市消委的各项消费维权活动。在此期间,向海龙律师接受市消委指派处理的维权案件达数十件,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如赵某纹眉受损案,经过向海龙律师的参与代理,案件得以在市消委主持下妥善调解处理,得到了商家和消费者共同的认可与好评;另如屈某艾灸受伤案件,该案经向海龙律师代理受害人屈某诉讼,最终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为受害人屈某争取了相应的损害赔偿,向海龙律师也因此获得受害人屈某赠与的锦旗。除此之外,向海龙律师以律师身份参与代理的最具代表性的消费维权案例还包括:

1、李某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缺陷致损案。201210月,年仅27岁的李某因燃放不合格烟花爆竹被炸伤左眼致盲,后就赔偿问题与烟花爆竹生产商、销售商发生纠纷。自20142月起,向海龙律师代表受害消费者李某处理维权事务,前后历时三年,向海龙律师与当事人辗转湖北、湖南等多个省市鉴定取证,在县、市两级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与支持下,该案经长阳县法院、宜昌市中级法院、湖北省高级法院等三级法院的五次庭审,最终于20179月由宜昌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缺陷产品生产商赔偿受害人李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14万多元。该案于20163月经《湖北电视台》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此后该案还入选中国消费者协会2016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获得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2017年度十大维权案例”荣誉、宜昌市法律援助中心“2017年宜昌市法律援助十佳典型案例”荣誉湖北省司法厅2019年“湖北省第四届法律援助百优案例评选”二等案例荣誉。

2、“尊正”健身房预付卡消费纠纷案。宜昌尊正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经营的“尊正”健身房因经营不善突然停业,不能按约定提供服务,导致大量预付费的会员权益得不到保障,引发群体性投诉。宜昌市消委接到投诉高度重视该案,经初步审查投诉人的相关证据材料,认为案件涉及消费违约行为,遂邀请市消委消费维权律师介入案件处理。在市消委的组织下,向海龙律师带领团队陈喆律师作为消费维权律师代表部分投诉人座谈沟通,并在充分研究案情、审查证据材料后,以消费维权律师的身份接受27名消费者(“尊正”健身房会员的委托,代理该部分消费者通过司法诉讼途径维护消费者权益,涉案总金额为120423元。该案经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对27名消费者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有效确保了众多健身消费者权益得以实现

(四)发挥政协委员优势,围绕消费维权建言献策

向海龙律师作为政协宜昌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还积极围绕消费维权履职建言,针对预付卡消费中的消费侵权问题,向海龙律师在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期间还专门提出《关于加强预付卡监管地方立法,提高“关门跑路”现象治理水平的建议》,有效推动了我市预付卡消费管理能力。

20163月,向海龙律师因其在消费维权领域所取得的成绩而获评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2015年度十佳消费维权志愿者”荣誉。

目前,向海龙律师依然活跃于消费维权前沿,带领律师团队,坚持用专业的法律技能和务实的工作态度,为本市的消费维权工作建言献策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