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维权斗士”,也是“经济卫士”
2020年8月,刘女士等5名消费者投诉称在某书法培训机构报名上课,他们当时报名时是一位潘老师进行教学,后来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联系不上潘老师,等到后来可以上课时,发现换了老师,他们都不满意新老师的教学效果,要求退费,但是培训机构要求收取40%的违约金才同意退费,消费者认为不合理,就向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王敏同志在收集了这5名投诉人的合同及票据等有效证据后向商家韩老师了解情况,原来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原老板无法继续经营,韩老师就接手了培训班,但双方并没有订立详细的转让合同,对这些存续学员的维护也没有相应的约定,韩老师认为自己并未收取这些家长的报名费,所以不愿意退费。王敏同志告知商家,你不能以没有跟原老板之间进行约定就否认这些债务,家长们认准的是这个培训班,不管你们的负责人是谁你们都应该要负责,你既然选择了接手这家培训班,肯定是想好好搞,这些问题不解决,你经营得也不安心。经过协商,韩老师最终同意退费,但他表示自己的资金流转不过来,希望能够在一个月后逐个退费。家长们情绪非常的激动,他们认为每个人的学费都不多,为何要这么长时间才退费,是不是有什么猫腻,他们必须要尽快地拿到退款。王敏同志耐心地向他们解释,在这个特殊时期,商家的经营也很艰难,希望大家能够相互理解,给商家一点信任和时间。消费者觉得她的话有道理,最终打消了疑虑,最后在规定时间内,商家将学费退还给了消费者,大家也都对王敏同志的做法表示认可。
因为疫情的原因,很多商家都面临着经营上的困境,一个商家的经营不善,引起的就是几十甚至是上百个的投诉,再此期间,王敏同志受理了非常多的群体性投诉,由于商家无法提供服务或是服务质量下降,消费者心里就会十分紧张,担心商家“跑路”,这个时候处理投诉,王敏同志就是靠着自己的同理心,不是把经营者和消费者放在对立面,而是让他们能够互相理解换位思考,化解矛盾,达成一致,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努力,。帮助消费者维权是使命,助力复工复产是职责,她说自己既要做好“维权斗士”,也要做好“经济卫士”。
切中问题找准抓手,提高调解成功率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被称为“中国车谷”,这里车生产的多,汽车销售4S店及大型二手车交易市场多,关于汽车消费的投诉也不少。2020年12月,陈女士投诉称去年在某二手车商家处购买了一台路虎牌汽车,最近车辆出了点小问题,在维修时修车师傅告诉她车子被调过里程表,陈女士知道后很气愤,她找到商家,明确表示不想要这辆车了,希望商家按照15.5万的价格将车回收,商家不同意,陈女士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帮助她解决问题。
王敏同志联系到了商家,一开始,商家辩称陈女士无法提供合同,也就无法证明车是自己卖给她的。王敏同志让陈女士提供了当时的聊天及转账纪录,虽是转给宋某个人,但宋某是这个公司的负责人,也就足以能够证明陈女士是在该商家处进行的消费。宋某后来承认车是自己卖的,但不承认调过里程表,也不知道车被调过里程表,他只愿意按照市场价14万来回收陈女士的车。王敏同志说:“你作为商家是有义务和责任将车辆的真实情况如实告知消费者的,你肯定比我们都要懂车,就算你没调过里程表,你也是负有责任的,你的做法已经涉嫌违反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宋某自知理亏,但还是只愿意以14.5万元的价格来回收车。又经过了三次的沟通、协商、交涉,王敏同志晓之以情、动之以法,最后宋某以15.3万元回收了陈女士的车。事后,王敏同志也对该商家进行了约谈,告诫他在今后要诚信经营并积极配合处理消费者投诉。王敏同志就是这样在受理投诉和调解的过程中,找出了问题的抓手,才能让调解成功的机率大大提高。
像这样的案例在王敏同志的工作中还有很多,自从事申投诉分流处理工作以来,对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她都要进行先期研判,对疑难件进行跟踪指导、协同处置,对消费者投诉做到件件纪录存档,事事回应办结。三年以来,她整理的申投诉档案已有70余本,投诉办结率100%。她勇于担当,面对每年千余件的消费者申投诉件,她从不叫苦叫累,为应对纷繁复杂的消费维权工作,她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不间断的学习法律法规,力求在处理投诉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消费者合理合法维权。她认为在处理消费者投诉时还要做到“三心”,即耐心、细心、同理心,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三心”,所以她处理的投诉满意率达99%。在工作中她主动作为,对在处理消费维权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绝不姑息,对违法商家进行警告、立案处理,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公平、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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