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0年3号消费提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让广大消费者过一个平安如意的春节,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结合当前的严峻形势,向广大市民做出以下特别消费提示:
一、请正确使用口罩:二、请不要随意乱扔使用过的口罩,严防废弃口罩形成新的传染源。一次性口罩使用后,用耳跘橡皮筋用力缠绕口罩主体两三圈,将剩余的橡皮筋反套口罩上,丢入不可回收垃圾桶,或者黄色生物危害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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