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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武汉汉福超市有限公司洪山广场店等5家单位“湖北线下购物无理由 退货优秀示范店”荣誉称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来源: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由于市场主体合并、不再存续等原因,根据《湖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导则》规定,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研究决定,撤销武汉汉福超市有限公司洪山广场店、武汉汉福超市有限公司十升店、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店、汉川市永红化妆专卖店、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纪百货利川商都等5家单位“湖北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优秀示范店”荣誉称号。

特此公告。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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