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其在某汽车维修店维修爱车发动机故障,店家报价800元并承诺更换原厂配件。维修完成付款后,李女士发现车辆仍有异响,经专业机构检测,维修店仅更换了副厂配件,且部分故障未处理。李女士认为维修店存在欺诈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二、案例分析
(一)维修店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案例中,维修店在维修前未如实告知李女士配件的具体品牌、规格及是否为原厂产品,维修过程中也未说明故障处理的详细情况,使得李女士对维修服务的真实信息一无所知,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二)维修店涉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此案中,维修店收取了更换原厂配件的费用,却提供副厂配件,且未完全解决车辆故障,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价格不匹配,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三)维修店涉嫌欺诈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行为涉嫌欺诈。本案例中,维修店用所谓的副厂配件充当原厂配件,该行为为以次充好,涉嫌欺诈,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维修店退一赔三。
三、消委观点
消费者在选择汽车维修服务时,务必选择正规、有资质的维修店。维修前要与店家签订详细的维修合同,明确维修项目、配件品牌、价格等内容,随时了解维修进度,对更换下来的旧配件进行核对确认。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包括维修合同、付款凭证、与店家的沟通记录、车辆维修前后的照片或视频等。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及时与维修方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约定。若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向当地的消费者委员会(协会)请求调解,或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拨打12315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维修店应诚信守法经营,严格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如实告知消费者维修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建立健全售后服务机制,对维修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补救,提高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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