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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5-03-12 来源: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

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9、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省消保中心)为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心设立办公室、投诉部、法宣部、消指部和组联部,机构设置与上年比无变化。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预算收入909.61万元,此处的收入为本年预算收入,不含结转结余收入,比上年增加28.2万元,增加3.2%,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经费拨款中用于人员类的经费增加,故较上年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8.25万元,比上年增加73.25万元,增加10.1%;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预算支出909.61万元,比上年增加28.2万元,增加3.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0.61万元,比上年增加24.2万元,增加3.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加 3.85%;住房保障支出44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2.27%。

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1)2025年基本支出742.07万元,比上年增加69.97万元,增加10.4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2名,公用开支增加。

(2)2025年项目支出167.54万元,比上年减少41.77万元,减少19.96%,主要原因是消费维权项目的调整,减少了投诉多元化调节平台的开发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92.94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21.34万元,增加29.8%,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区网络及网络安全费用。其中:办公费 6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租赁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8.4万元、委托业务费11万元、工会经费12.3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万元,与上年比减少78.7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比减少3.7万元,与上年比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69.6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4万元,减少9.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台式计算机及软件的采购。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服务器及台式机2.4万元,办公用打印纸0.5万元 ;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66.78万元

2025年,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算41.68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2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占有房屋面积1539.29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61平方米,其他1278.29平方米。公务用车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为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数量为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行经费”项目为体现主要业务职能的项目,项目主要内容是依据部门“三定方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所需经费。2025年预算安排97.36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97.36万元。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加大各类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者的业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建设投诉多元化调解的机制。

数量指标:315年度主题活动次数=1次;微信公众号文章数量≥100篇;《荆楚维权》杂志发行量≥6000本;社会联调处理投诉数量≥1000件

质量指标:临时支出保障率=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使用人员满意度≥7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空表说明

我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故该表为空表。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我中心无省本级专项支出、无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5.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经营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经营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质量基础(项):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收支总表202502131146170157.pdf

2.收入总表202502131146170875.pdf

3.支出总表202502131146180530.pdf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202502131146190263.pdf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202502131146190903.pdf

6.基本支出202502131146200542.pdf

7.三公202502131146210182.pdf

8.政府性基金202502131146210900.pdf

9.项目支出20250213114622052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