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消费者委员会
2017年,恩施州消委在省消委和州工商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和践行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消委社会组织职能职责,极大的提升了消费者自身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州消委重点是以“3.15”国际消费者纪念日为抓手,围绕年主题,突出活动载体,在集中展示维权成果上作文章,在营造活动氛围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得到省工商局领导的多次表扬。
一、高端站位、谋划全局、主动汇报,把“3.15”纪念日活动融入地方中心工作之中。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把每年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迄今已有34年,特别是中央电视台从1991年开始,连续26年举办了“3.15”晚会,唱响了“3.15”消委维权品牌,极大的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州消委在每年春节前部署前就安排“3.15”纪念日活动,并要求各县(市)消委,站位要高,谋划要全,协调要先,汇报要勤,方案要细,通知要早,要突出新时代气息,彰显社会组织特色,全面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
二、领导重视、部门协同、责任落实,把“3.15”纪念日活动作为工商部门的一张名片来打造。
州工商局党组每年开年第一个会议,就是专题研究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州消委的第一次会议和第1号文件也是安排部署“3.15”纪念日活动。州工商局和州消委在2017年3月13日,就召开了“3.15”活动新闻通气会,会上通报了2017年“3.15”活动安排,并公布了12个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和10个侵害消费权益大案要案。“3.15”纪念日活动当天并同步启动“放心旅游恩施行”消费体察活动及“诚信驾校、规范考场”评议活动。
三、载体丰富、特色纷呈、效果明显。
州消委把“3.15”纪念日活动当作一次消费维权成果展览会来举办。恩施市由市政府主办,市消委和州电视台联合承办了“3.15”晚会暨放心消费创建单位授牌仪式。利川市消委组织开展公用服务业集中评议活动,并同步开展消费维权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建始县组织开展有47家单位参加的大型广场咨询交流宣传活动。咸丰县制作微视频,以微信的形式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3.15”纪念日活动。来凤县在“3.15”纪念日当天启动旅游景点消费体察活动。鹤峰县开办“3.15”专栏,并召开公用服务业和金融保险业座谈会。宣恩县开展“3.15”权益日广场宣传活动暨“富美宣恩、放心消费”启动仪式,县长讲话,县委书记宣布启动。
四、围绕载体抓创新,突出消费教育的成果。
一是积极开展恩施全域旅游,富硒茶叶等消费体察活动,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提升消费结构上档升级,推动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二是创建有恩施特色的省州级消费教育基地,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创新方式对公用企业、重点服务行业等领域,开展消费评议,利用新媒体扩大社会影响。
2018年是认真学习和践行十九大精神的开局年,是建立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相匹配的新维权体系的第一年。州消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以“3.15”纪念日为契机,以地方中心工作为平台,营造活动氛围,突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的年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尽快的提升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
二、依托恩施特色,积极开展富硒茶叶、恩施民居、美丽乡村等消费体察活动,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推动消费结构提档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创建有恩施特色的省级和州级消费教育基地,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