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消费者委员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消费维权宣传方式
天门市消委为了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共建诚信消费环境,在3月份开通了官方微信公众号“天门315”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打造成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权威的消费资讯、发布消费预警、宣传消费法律、深化消费教育、收集案件线索、曝光侵权案例、助力消费维权、展现维权成果、提升工商形象的重要渠道。
为了扩大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天门市消委利用天门电视台、天门网、东湖社区、天门社区网、大天门论坛的媒体,采用视频、新闻、消息、专版、帖子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天门315”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开通初期,市消委联合市移动公司积极开展了“‘315有话说’有奖互动活动”。155名成功关注“天门315”微信公众号并参与留言互动的天门市消费者获得了移动公司提供的20到200元的不等话费。截至11月13日,“天门315”微信号已发布26期共计87篇文章。其中发布有《重磅丨当您在任何时候遇到消费纠纷时,请记得您背后有强大的天门工商》《天门消委:在淘宝京东等17家电商网购纠纷处理难?请找我们》《超强阵容!权威发布!天门市消费者应该知道的“秘密”》《天门周先生遇到的网购烦心事,作为资深的剁手党,你也可能遇到》《聚焦丨市工商局、市消委:“你点题、我打假”线索开始征集啦》等文章,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并积极跟帖。
二、创新消费维权教育方式,积极关爱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
市消委联合乡镇、社区等社会各界,组织开展开了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活动。一是市消委联合市工商局拍摄消费维权普法教育微电影《净水器推销风波》。该影片以工商局执法人员办案的亲身经历为基础创作,通过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微电影形式,巧妙融入地方方言,讲述了工商执法人员在接到一起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净水器的消费投诉后,立刻开展调查,最终查获一起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净水器违法行为的故事。影片涵盖了销售中常见的“打亲情牌”、“赠送小礼品”、“健康讲座”等常见消费陷阱,对加强普法知识宣传、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该微电影在微信、网络等平台上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二是在重阳节来临之际,市委老干局、市消委、市工商局、竟陵镇鸿渐社区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联合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关爱老年人权益”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天门市工商局、市消委分别向鸿渐社区和老年大学以及现场参加活动的广大老年消费者捐赠图书共计1200余册,现场受理消费投诉3件,接受相关消费咨询79件。邀请三甲医疗专家到活动现场向老年朋友详细讲解科学养生知识,并开展爱心义诊,积极引导全社会关注虚假保健品广告、老年人预付卡消费等消费热点问题。12月10日,我们联合团市委、市教育局、市老龄委等多家单位联合成立老年消费教育组委会,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在全市开展公开征集“致广大老年朋友一封信”活动,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市民纷纷来信,并对收到的信件进行了认真整理,将部分优秀信件在天门日报上进行了刊登。营造了浓厚的敬老、爱老、护老社会环境。三是基层分会积极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教育。干驿分会走进马湾镇初级中学“消费维权校园行”知识讲座,为大师生讲解消费维权知识;卢市分会加强所内宣传,创办专题板报,办理专题板报来宣传天门消费维权案例和“天门315”微信公众号,让消费者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宝分会联合当地食药所开展了“3·15”宣传日活动。市消委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新消法的法律法规,并就群众关心的维权问题提供了现场讲解。
三、创新消费维权方法,实实在在为消费者提供帮助
市消委充分利用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直通车)平台进行网络纠纷案件的调解。今年3月份,市消委就利用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直通车)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2月24日,消费者周某在京东商城自营店网购了一台小米电视机,收货时仅对商品外包装和电视外观进行了检查,通电使用后发现电视屏幕上多处出现黑色线条,与京东售后联系,对方却以屏幕破裂为由拒绝为其换货,而该电视机在不通电开机的情况下无法看出裂痕。无奈的周某与市消委联系,市消委工作人员组织调查后,将消费者诉求信息和相关证据录入全国联网的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经过协商,电商与周某进行联系并表示为其更换新的电视机。
路漫漫其修远兮。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省消委的正确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等各级政府领导的支持,整合各部门力量,紧紧围绕中消协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认真办好“3.15”纪念活动
在社会生活中,人人都是消费者,每天都要消费商品或接受服务。消费者权益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紧紧围绕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始终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核心位置。我们要充分利用“3.15”纪念活动,加强年主题宣传和消费引导,真正做到把不良商家拉黑、为优质产品、良心商家点赞,为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保驾护航。
二、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
进一步加强“一会两站”建设,整合多部门资源,以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的审议通过和《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新《消法》和《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强化消费维权工作,依法调处消费纠纷,按照“谁生产产品谁负责、谁销售产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预警提醒、约谈告诫、行政处罚、信用激励和联合惩戒等方式,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认真抓好消费教育基地建设
以省消委、省工商局批准建立的“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为依托,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消费教育活动,客观推介优质商品和品牌,积极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依法诚信经营,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增强企业和行业在社会和消费者心目中的认知度和信誉度。为消费者传授消费知识和维权技能,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努力实现消费者受教育、好品牌被推广、经营者更诚信的共赢效果,更好地满足人民品质生活的需要,为建设美好天门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