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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老年消费教育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8-02-08 来源: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

 

    一段时间以来,侵害老年消费者的事例越来越多,媒体不时有关于老年消费的恶性案例、极端事件曝光,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家庭和睦的顽疾、痼疾,屡禁不止。为遏制对老年消费者的肆意侵害的势头,避免更多的老年消费者上当受骗,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通过走访调查,分析情况,筹划对策,以“七进”为主导,以“一封信”为突破口,以抓事前防范、开展专项老年消费教育为重点,抓部门联合,抓内容规范,抓集中攻势,抓共治格局,多途径、多方式、多渠道大力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坚决打赢老年消费教育攻坚战!通过努力,呈现出老人参加保健讲座聚会的少了,接收街头小广告的少了,向有关部门举报、咨询的多了“两少一多”的可喜局面。截止12月5日,全市消委系统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31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布消费警示7期,受到老年消费者和社会的好评。

     一、多方努力,形成老年消费教育工作合力

     众人拾柴火焰高。开展老年消费,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牵扯面广,仅靠消委一家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为保证教育活动效果,从一开始,市消委就注重联合各有关部门,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各职能部门的优势拧合在一起,形成工作合力。市消委秘书长带着省消委文件,到市文明办、教育局、老龄委、老年大学、区政府办、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宣传和联系,获得这些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由市消委牵头,成立了由市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老龄委组成的十堰市老年消费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成立,聚合了力量,整合了资源,畅通了渠道,为老年消费教育的顺利、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形成了教育有人手、活动有场地、宣传有内容、对象有组织的工作氛围。

    二、多面求证,形成老年消费教育规范内容

    对症方能下药。要想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效果,教育内容就要有针对性。市消委一方面查阅近年来消费者投诉记录,一方面开展市场调查,经过汇总分析,确定了医疗保健、投资理财、旅游出行、养老生活等4个老年消费者容易上当受骗的重点,围绕这4个重点,收集典型案例、进行危害分析、揭开骗术真相,在参考省工商局、省消委《老年消费教育指导手册》的基础上,精选了10个典型案例,5个骗术揭秘、4个提示,形成了“致全市老年消费者的一封信”,成为开展老年消费教育的规范内容,以“一封信”为蓝本开展教育活动。由于针对性强、案例生动、分析透彻、说服力强,老年消费者很容易接受,接触到的消费者也是赞不绝口。针对老年人对健康养生的特别关注、对医疗保健十分迫切的心理,避免被别有用心之商家以“免费讲座”、“义务诊断”及“免费看病”为诱惑,为指导老年消费者在养生、保健、治疗方面正确理性消费,特别提醒“三信三不信”:(1)信法规、信专业部门,不信一早一晚在公共场所以小恩小惠的忽悠;(2)信医院、信科学,不信酒店所谓的“健康讲座”;(3)信子女、信亲人,不信推销人员上门游说。

    三、 多管齐下,形成老年消费教育集中攻势

    十面埋伏出奇效。为把教育活动开展得有声势、有效果,市消委多管齐下,联合各方,结网布阵,发起强大攻势。

    (一)舆论先行。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条分缕析,把老年消费容易遇到的骗局、不法者的花招、可能受到的侵害、如何辨别真假等资料编辑成稿,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微信上不定期分期发布,一时间家喻户晓,家人相互转告,子孙规劝,有效避免了部分老年消费者上当受骗,使得那些通过讲座、发放礼品诱惑、夸大效果、以次充好、哄抬价格的不法行为无所遁形。通过日报、晚报、广播、电视、以及联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的新闻舆论攻势,向社会正面宣传老年保健品、投资理财等知识,向老年人提供实用科学的商品选购信息,正面引导老年人理性消费。

   (二)文明办推动。在十堰市老年消费教育领导小组成立大会上,文明办领导旗帜鲜明地号召各职能部门发挥各自优势,相互配合,坚决遏制对老年消费者的不法侵害,并把老年消费教育成果作为城市文明创建重要一环,促进了老年消费教育活动开展。

   (三)市消委主导。为统一行动,统一口径,保证效果,市消委选派讲师,印制宣传资料,组织开展老年消费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进老年大学、进广场(广场舞协会)”系列活动。依托老龄委、居委会、老年学校、中小学等单位,开办老年消费教育讲堂,邀请老年消费重点领域专家及志愿者,讲授知识或现身说法,引导科学理性消费。通过播放《老年消费维权知识》光盘、发放 “致全市老年消费者的一封信”和《老年消费维权知识手册》,以老年人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漫画等形式发布老年消费温馨提示,将教育活动深入到老年人所在的社区、单位、家庭。房县消委还结合老年消费案例专门制作了老年消费教育PPT,图文并茂,讲解生动、易懂,很受当地老年消费者的欢迎。

    10月24日,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市老年大学,为120余名学员发放“致全市老年消费者的一封信”和《老年消费维权知识手册》,并开展“老年消费维权知识讲座”,讲授如何识别不法商家惯用伎俩,受到学员的欢迎。这是市消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年教育系列活动的一个缩影。“市级消费教育基地”建设、“老年消费放心单位”、“老年消费放心商品”评选等活动陆续开展,很好地服务了老年消费者,促进打造放心消费城市。

  在张湾区公园社区开展“老年消费知识进社区”活动时,社区工作人员和100余名辖区居民踊跃参加,讲座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发放宣传资料,讲解老年消费维权知识,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10月26日,市消委联合市教育局举办的“老年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走进市实验中学、柳林小学,通过学校向6000多名学生发放“致全市老年消费者的一封信”和部分宣传手册,要求学生将宣传资料带回家,并向爷爷奶奶们做好老年消费宣传工作;市消委秘书长还亲自向学生讲解消费维权知识,提醒小朋友们注意食品安全,不购买“三无”小食品,争做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小使者”。

    12月4日,“12.4国家宪法日”市消委来到市人民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向市民发放“致全市老年消费者的一封信”、《老年消费维权知识手册》和《消法》等宣传资料,并现场接待老年市民咨询64人次,受理老年消费者投诉3件,并已转交至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四、多措并举,形成老年消费教育共治格局

     消费教育贵在持久。除开展“七进”活动外,市消委还将老年消费教育活动引向深入。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违法广告行为,市消委联合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等部门先后下发了《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虚假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十食安办文〔2017〕12 号)、《十堰市2017年打击食品药品侵权假冒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十食药监函〔2017〕9号)等文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核查销售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场所的主体资格、许可证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严肃整治销售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的等违法行为。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了销售老年人保健品、保健器材的商户情况,召开了保健品经营户行政约谈会,与部分保健品经营户签订承诺书,并联合公安部门对辖区保健品经营户进行逐个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案件18件,罚没金额15.96万元,形成了执法震慑。

  今后,市消委还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持续关注老年消费市场,建立长效监督查处机制,对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经营活动,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任重而道远,消费教育“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