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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消委提示:别让美味“蟹”逅 变成健康“危机”

发布时间:2025-11-03 来源: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金秋十月,菊黄蟹肥,又到了一年品蟹的好时节。为帮助您和家人安心品尝螃蟹、享受美好生活,守护“舌尖安全”。汉川市消费者委员会就安全选购、存放、食用螃蟹发布提示:

一、正规渠道,理性购买。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并索要发票或收据;线上购买螃蟹,收到货后应及时查看螃蟹是否存活新鲜。无论线上还是线下购买,发现死蟹应及时与商家联系。尤其要警惕“直播间陷阱”,理性看待“网络传言”。例如,网络上不乏“针眼螃蟹是注入了海水混合化学药物、让螃蟹更兴奋更鲜活”的说法,实际上,多数螃蟹的壳上都会有小圆孔,主要是运输过程中螃蟹相互挤压受伤造成的,并非人为所致。螃蟹本身属于比较好斗的生物,同类争斗、对抗天敌和捕捞运输过程中,都可能会造成“圆孔类”伤口。

二、掂捏逗看,四步选购。选购螃蟹可采用“掂、捏、逗、看”四部曲来检验是否为活蟹:掂,掂蟹的重量,个头相等的蟹,越重就越肥美;捏,用拇指和食指捏起蟹背并晃动,蟹爪下垂并跟着晃动一般都为死蟹,蟹爪坚挺,可以自行摆动的则为活蟹;逗,则是可以逗弄螃蟹的眼睛,如果有反应则证明是活蟹;看,大闸蟹的壳背一般呈黑绿色,带有光泽的是肉厚壮实的蟹,尾端肚脐凹出来,且蟹脐两旁会透出红色,一般都是膏肥脂满的蟹。蟹足绒毛丛生的则蟹足老健,无绒毛的则体软无力。挑选梭子蟹可以看蟹腹纹路,纹路越深、屁股与肚脐处越厚则越肥美。

三、合理存放,科学食用。消费者购买鲜活螃蟹后应尽早食用,发现死蟹要及时丢弃,不可冒险食用。螃蟹富含蛋白质,死蟹易滋生细菌;即使是烹饪后的螃蟹,也易被细菌侵袭,因此需按量烹饪、现做现吃。没吃完的螃蟹需妥善保存,及时冷藏,再次食用前需彻底加热杀菌。

四、高温蒸煮,巧用佐料。螃蟹的生活环境与习性等因素导致蟹身中可能有寄生虫和细菌存在,建议尽量食用蒸煮熟的螃蟹。生吃大闸蟹,肺吸虫感染率很高,还可能感染副溶血性弧菌,表现出肠道不适等症状,危害身体健康。食用时应除尽蟹腮、蟹心、蟹胃、蟹肠四个部位,避免摄入细菌、泥沙等,也可以蘸姜醋汁食用,起到祛寒杀菌调味的作用。

五、分清属性,合理搭配。蟹肉中富含蛋白质,如果与鞣酸含量较高的食物一起食用,如柿子、山楂、葡萄、石榴等,鞣酸会与蛋白质反应结合沉淀,容易引起消化不良、呕吐、腹胀、腹痛、腹泻等不适。且螃蟹属于寒凉食物,与其他寒凉食物如西瓜、山竹等同时食用容易影响肠胃功能,引起胃痛、腹痛等症状,所以应避免与以上两类食物同时食用。若食用后发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诊。

六、特殊人群,谨慎食用。螃蟹属于海鲜类食物,因此对海鲜过敏的人员禁忌食用;脾胃虚寒人群、孕妇、儿童、老人也应控制螃蟹摄入量,避免影响肠胃功能;蟹黄中富含脂肪和胆固醇,因此三高人群、心脏病人群应适量食用;螃蟹还属于高嘌呤食物,高尿酸血症患者、痛风患者不建议食用。  

七、保留凭证,依法维权。在购买螃蟹时,请主动索取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网购时,注意保留商家宣传页面、双方聊天记录、产品交易记录等信息凭证。当您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或向当地消委组织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