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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恩施州消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16-08-01 来源: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恩施州消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6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92件,解决594件,投诉解决率85.8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98万元。

一、投诉基本情况

(一)商品和服务类别分析

2016年上半年,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营销合同拟制不规范、售后服务不到位等。商品类投诉前三位分别为:交通工具类、房屋建材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分别占比13.58%,13.01%,12.86%。服务类投诉前三位分别为:通信服务类,互联网服务类,生活、社会服务类,分别占比10.26%,6.21%,4.91%。(如下表)。

投诉类型统计表

统计范围:全部

2016-01-01/2016-03-31

项目

数量(件)

百分比

交通工具类

94

13.58

房屋及建材类

90

13.01

家用电子电器类

89

12.86

通信服务

71

10.26

服装鞋帽类

50

7.23

日互联网服务

43

6.21

生活、社会服务类

34

4.91

日用商品类

22

3.18

食品类

11

1.59

公共设施服务

9

1.3

首饰及文体用品类

7

1.01

农用生产资料类

7

1.01

销售服务

7

1.01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5

0.7

旅游服务

4

0.58

金融服务

3

0.43

邮政业服务

2

0.29

医药及医疗用品类

1

0.15

烟、酒饮料类

1

0.15

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

1

0.15

其他商品和服务

141

20.38

本期投诉登记

431

100

(二)投诉性质分析

按投诉性质划分,质量问题投诉237件,占34.25%;营销合同问题投诉130件,占18.79%;售后服务问题投诉82件,占11.85%;价格15件,占2.17%,虚假宣传投诉18件,占2.89%;计量问题投诉2件,占0.29%;安全问题投诉两件,占0.29%;其他问题投诉204件,占29.48%.(见下图)

二、投诉主要特点

(一)质量问题投诉多。从投诉性质比例看,属质量问题的投诉237件,占34.25%,依然是投诉热点,相关行业亟需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消费者投诉反映的质量问题前三名是:房屋及建材的质量投诉73件、交通工具的质量投诉30件、电信服务的质量投诉23件,分别占质量内投诉的30.8%、12.66%、9.7%。

(二)以合同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切身利益情况频发。1-6月,恩施州消委受理消费者合同类投诉130件,占比18.79%。各类商品服务中或多或少存在合同侵权现象,主要表现在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或者规避自身义务,免除自身责任。

(三)售后服务问题不容乐观。从上半年投诉性质变化表中看出,售后服务类投诉量达82件,占一季度投诉的11.85%;如何积极改善售后服务能力和水平,必须提升商品(服务)的质量,消费者须加强这方面的维权意识,公用服务企业也须积极完善售后服务机制。

三、投诉主要热点分析

(一)交通工具投诉高居榜首。上半年全州消委组织共受理交通工具投诉94件,占投诉总量的13.58%。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质量方面存在漏油、轮胎开裂、发动机故障、无合格证等问题;二是售后服务方面,存在以未按时保养为由拒绝三包,存在欺骗行为等;三是销售环节存在商家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车义务、或者虚假宣传等合同违约问题。

(二)家用电器产品投诉仍是热点。上半年全州消委组织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投诉89件,占投诉总量的12.86%。一方面是因为商品本身质量参差不齐,另一方面是由于家用电子电器购买量较大,相对应投诉量也较大,季节性强,冬季是热水器投诉量高峰期,夏季是空调类电器投诉高峰期。热水器投诉的主要问题是存在漏电、打火困难;商家不按照国家三包履行售后义务;空调类商品投诉的主要问题在于在空调的运输、安装过程中,商家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送货安装。   

(三)通信服务不透明引起争议不断。上半年全州消委组织共受理通信服务类投诉71件,占投诉总量的10.26%。消费者和通信服务商纠纷不断,反映的问题有:首先是移动电话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突出,收费不透明,通话时间、上网流量等套餐消费不透明。其次是增值服务不透明。运营商让消费者先免费试用娱乐短信、梦网、彩信、彩铃等增值服务,试用期后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主动取消,就视为默认定制。三是优惠活动不透明。未事先告知套餐绑定最低消费有时限要求,在包年服务期内不得中止或携号转网或再参与其他优惠活动,致使消费者转网或享受其他优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