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消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第三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28件,解决495件,投诉解决率93.7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26万元。
一、投诉基本情况
(一)投诉类别分析
第三季度,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营销合同拟制不规范、产品的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等。商品类投诉前三位分别为: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分别占比20.83%,19.13%,7.01%。服务类投诉前三位分别为:互联网服务类,电信服务、生活、社会服务类,分别占比7.95%,7.58%,6.25%(如下表)。
第三季度受理投诉类型统计表 |
||
项目 |
数量(件) |
百分比 |
交通工具类 |
110 |
20.83 |
家用电子电器类 |
101 |
19.13 |
互联网服务 |
42 |
7.95 |
电信服务 |
40 |
7.58 |
服装鞋帽类 |
37 |
7.01 |
房屋建材 |
37 |
7.01 |
生活、社会服务类 |
33 |
6.25 |
日用商品类 |
25 |
4.73 |
文化、娱乐、体育类 |
12 |
2.27 |
首饰及文体用品类 |
10 |
1.89 |
食品类 |
10 |
1.89 |
销售服务 |
10 |
1.89 |
农用生活资料类 |
6 |
1.14 |
公共设施服务 |
6 |
1.14 |
邮政业服务 |
5 |
0.95 |
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 |
4 |
0.76 |
旅游服务 |
2 |
0.38 |
烟酒饮料类 |
1 |
0.19 |
医药及医疗用品类 |
1 |
0.19 |
其他商品和服务 |
36 |
6.82 |
(二)投诉性质分析
按投诉性质划分,营销合同问题投诉166件,占31.44%;售后服务问题投诉145件,占27.46%;质量问题投诉141件,占26.7%;虚假宣传12件,占2.27%,价格投诉11件,占2.08%;计量问题投诉2件,占0.38%;安全问题投诉1件,占0.19%;人格尊严投诉1件,占0.19%;其他问题投诉49件,占9.28%.(见下图)
二、投诉主要特点
(一)以合同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切身利益情况频发。第三季度,恩施州各消委受理消费者合同类投诉166件,占比31.44%。各类商品服务中或多或少存在合同侵权现象,主要表现在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或者规避自身义务,免除自身责任。
(二)售后服务问题不容乐观。第三季度,投诉性质变化表中看出,售后服务类投诉量达145件,占三季度投诉的27.46%;如何积极改善售后服务能力和水平,必须提升商品(服务)的质量,消费者须加强这方面的维权意识,公用服务企业也须积极完善售后服务机制。
(三)质量问题投诉多。从投诉性质比例看,属质量问题的投诉141件,占26.70%,依然是投诉热点,相关行业亟需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消费者投诉反映的质量问题前三名是:家用电子电器的质量投诉31件、交通工具的质量投诉28件、房屋及建材的质量投诉15件,分别占质量内投诉的21.99%、19.86%、10.64%。
三、投诉主要热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消费从雷同化、排浪化到个性化消费的转变,消费投诉热点也开始呈现多元化,从受理消费者投诉热点来看,在交通工具、家用电子电器、互联网服务等方面消费者的投诉呈上升趋势。并且,以往消费者投诉问题的性质主要是商品质量,现在消费者投诉问题性质涉及到售后服务、质量、合同、安全、价格、虚假宣传等多个方面,投诉涉及的商品和服务种类多、性质复杂。
(一)交通工具投诉高居榜首。第三季度,全州消委组织共受理交通工具投诉110件,占投诉总量的20.83%。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质量方面存在漏油、轮胎开裂、发动机故障、无合格证等问题;二是售后服务方面,存在以未按时保养为由拒绝三包,存在欺骗行为等;三是销售环节存在商家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车义务、或者虚假宣传等合同违约问题。
(二)家用电器产品投诉仍是热点。第三季度,全州消委组织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投诉101件,占投诉总量的19.13%。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产品质量不过关,空调遥控不灵,冰箱噪音大,电视机屏幕出现坏点、亮斑或黑屏,手机音量不正常、非正常关机、屏幕无显示、因材料因素造成外壳残损等;二是售后服务不到位,有的符合退货条件,商家只同意更换;有的换货时,维修单位擅自收取折旧费,故意不完整准确地填写维修记录;三是合同欺诈问题,有的交了定金,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送货。
(三)互联网服务质量瑕疵引起争议不断。第三季度,全州消委组织共受理互联网服务类投诉42件,占投诉总量的7.95%。消费者和运营商商纠纷不断,反映的问题有:一是宽带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突出,上网速度往往达不到签订的宽带速度。二是是售后服务不透明,网络维护不到位,用户网络中断后,不按照规定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修复和调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