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令刚,律师,2024年被聘任为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员,秉持“把消费者的事当作自家事一样办好”的信念,以实际行动践行诺言,做维护群众利益的贴心人。
在一年时间里,处理消费纠纷近百件,调解成功率达60%,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年10月,曾令刚律师被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正式聘为特约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曾令刚觉得沟通是调解的前提,只有用老百姓的语言把法理讲透、事理摆清、情理说通,走进投诉双方的心里,用热心、真心加恒心拉近心与心的距离,才能找准问题症结,真正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2024年5月,他接到一起因未按合同约定装修引发的消费纠纷,消费者称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但是该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相应装修材料,且拒绝赔偿。了解情况后,曾律师首先与经营者沟通并向其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向经营者说明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后果后,经营者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共识,成功调解。
2024年8月,他接到一名游客的求助:该游客从外地入住某酒店后,在该酒店浴池内发现虫子,次日身上出现红疙瘩,酒店工作人员随即带游客到医院进行检查。在医院治疗时,医生诊断过敏系酒店水质问题所致,酒店支付了医疗费用,但游客将经历发布到网上,对酒店造成了影响。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他立即与酒店经理和游客协商,经过多次沟通,成功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同意免除游客一晚住房费。
曾令刚律师认为,消费维权的前提是合理性。受理投诉时最要紧的是厘清事实,再根据法律法规判定诉求是否合理,确保每一次沟通协调都有理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