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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2021年消费提示第2号

—— 提早安排度五一 防疫意识常在心

发布时间:2021-04-30 来源: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国内日常生活秩序井然恢复正常,很多消费者都有五一出游计划,在此省消委会发布提示如下,祝全省广大消费者舒心度过假期。

一、假期出游早计划

有假期出游计划的消费者请提早安排相关事宜。注意旅游、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提前了解和查询旅游景区开放管理、门票预约、客流限制等措施,做到“无预约、不出游”,留意目的地客流量预测信息,避免到过于热门拥挤景点和出现疫情地区出游。高龄老人、重疾病患者等免疫力较弱的人群,请审慎考虑外出旅行风险后再出行。为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和出行游玩安心舒心,可提前做好出行游玩攻略,宜选择规范经营的宾馆饭店、游乐场所、商场超市和有营运资质的交通工具,订好相应席位与门票。报旅游团的消费者一定要选择信用良好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出游前签订文旅管理部门审定的公开平等的规范合同,记下旅行社地址客服电话,带团导游姓名电话等信息。为确保安全,一定不要为了猎奇去景区禁止游人通行区域,甚至未开发的“野景区”。配合飞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站、宾馆、饭店、景区、商超、馆院等公共场所防控管理,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保护文物古迹,爱护生态环境,带头弘扬文明旅游新风。

二、文明进餐不浪费

消费者假期请注意餐饮卫生、文明与安全。目前,全国各地经过行政部门监管与整改,一般正规的餐饮单位在大厅醒目处有食品安全卫生、放心消费创建、投诉举报等信息公示牌,消费者就餐时可留意,做到明白安心消费。根据防疫部门提醒,假期聚餐建议不超过10人,坚持使用公勺公筷。同时,提倡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社会新风尚。广大消费者要拒绝餐饮浪费,减少饮食垃圾,自觉把“光盘行动”与使用公筷、分餐制、按需点餐、剩菜打包、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等当作一种习惯。假期请自觉拒食各类野味,拒食非法捕捞渔获物,可多品尝时令菜品、传统名肴、当地特色菜肴等,感受中华美食文化的博大精深。

三、按需消费促增长

消费者在假期可按需进行消费以促进经济增长。购物宜选择资质齐全、信用良好、长期经营的诚信商场、超市或店铺可保障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减少购物隐患。消费者在假日优惠促销中,请注意保持理性,按需合理消费,不要盲目消费造成资源浪费在旅游景点购物时,可根据需要选购特色物品,对于商品价格与优劣评价可以对比查询网络平台价格或点评,作为参考后再进行消费,可避免不合理的“天价消费”事件。时间充裕可提前做好攻略或咨询当地人,在本地正规大型商超购物更安心实惠。多留意选购当地特色农副产品,助力巩固目前脱贫攻坚成果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现行旅游法中规定,旅行社不可强制消费者在指定场所购物,违规可向文旅部门举报。

四、防疫意识常在心

    目前,我国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国内疫情控制良好,经济形势复苏喜人,人民生活早已恢复正常,但是国际上疫情依然严峻,并且出现病毒变异,疫情急剧反弹。广大消费者外出时,防疫意识要常记在心,不能松懈,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防护,备足防护用品和生活用品,备好证照票据和“健康码”便于通行。一是坚持佩戴口罩,乘坐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更要注意做好防护。二是人员密集处注意人群间隔,保持1米以上距离。三是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多通风,坚决不随地吐痰、不无遮挡打喷嚏等。四是避免10人以上聚集进食、无防护聚集活动。五是一旦在出游途中身体出现异常,请通过正常程序及时就医,积极开展治疗。

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委员会将一如既往的陪在您身边,维护好您的合法权益,如遇到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请您及时拨打12315或者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