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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资源协同共治 调和调睦保安宁

发布时间:2015-02-12 来源: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近年来,我们转变维权工作理念、突出维权协同共治,从扩大覆盖面、提升维权效能入手,探索建立了整合资源“十对接”机制,推进消费维权的网络化、多元化、高效化,形成了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享受到了“大维权”机制带来的红利。

一、三对接实现网络化,让维权区域无缝隙  

我们全力推进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实现关口前移,缩短时空距离,努力构建“无缝隙消费维权”区域、立体维权体系,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接受消费者投诉。

(一)与经营单位对接,建立消费纠纷和解站,促进维权方式由“请进来”向“走出去”转变。针对公共服务企业消费者受众面广和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集中的特点,在17家公共服务行业、15家大型商超建立了消费纠纷和解站,负责受理和调解本单位发生的消费纠纷。2014年,32个和解站和解消费纠纷432件,最大和解金额1万余元,鄂州市月星家居广场还设立了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基金200万元。去年9月携号转网业务在湖北启动,市消委约谈和向三家电信运营商发送了消费维权建议函,转办46件携号转网投诉由和解站处理。目前,已建和解站的单位基本实现了一般消费纠纷处理“不出门店”的目标。

(二)与行业协会对接,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促进维权理念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转变。会同鄂州汽车、保险、银行、装饰装修等7个行业协会,联合开展“新《消法》宣传月、倡导争做诚信商家”等宣传活动和行业自律整治活动;建立了消费投诉处理对接联动工作机制,一般投诉消委受理后直接转由行业协会处理。2014年市消委转由行业协会处理的投诉79件,较好地发挥了行业协会在消费纠纷调解中的专业优势。

(三)与基层“一会两站”对接,创建示范站,促进消费纠纷调解由单打独斗向整体联动转变。一是加强“一会两站”建设。通过增加对“一会两站”的投入,增添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建立“一会两站”QQ群,保障了市消委与“一会两站”之间顺畅联系,构筑了多级联动的维权体系。二是加强“一会两站”示范站创建工作。全市共创建示范站169个,其中区级109个、市级56个、省级4个,增强“一会两站”辐射力。三是与基层“一会两站”上下联动,形成群众投诉“一条龙”服务、矛盾纠纷“一体化”调处、解决问题“一竿子到底”的新机制,推动了城乡维权服务同质化。

二、四对接实现多元化,让大家都来抓维权

消费维权事业是全社会的事业,我们注重走群众路线,努力调动社会资源,发动全社会来关注消费维权事业,积极推动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

(一)与消委成员单位对接,整合维权职能,推动消费维权监管环节的建设。一是与消委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共商消费维权工作,联动联调重大消费纠纷7件。二是发挥消委成员单位的监管职能。通过各职能部门对商品抽检,提升生产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协调各部门联合检查4次,开展霸王条款、预付费卡消费等消费调查活动3次,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具有典型性的案例进行评析,对突出性的消费问题进行消费警示,形成纠纷化解、案件查办和案件点评“三统一”。

(二)与新闻媒体对接,强化宣传与监督,让“隐身人”无处藏身”。一是通过媒介推介消费维权工作。与《鄂州新闻网》、《鄂州政府网》合作,设立了“天天3·15”平台;与报纸、电视台合作开办专栏,通过与媒体联动、网络互动,实现平面、版面、画面“三位一体”,发布维权公益广告5条,发表消费维权文章300多篇,积极展示各级维权组织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的做法,增强了社会对消费维权工作的认同感。二是通过媒介曝光侵权案件17件、发布消费提示共48条,发布消费投诉数据分析4次,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促进经营主体自律。三是建立维权舆情监测机制。第一时间收集涉及与消费维权相关的网络舆情、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和反馈,及时与相关部门联动。2014年通过舆情监测,为推动高速公路收费不公等重大群体投诉做了大量工作,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好评。

(三)与教育部门对接,消费维权从娃娃抓起,培育消费维权战略预备队。与市教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学校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的文件,开展了消费教育进校园月活动,向学生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单,宣传讲解食品安全、三无产品、冷饮等的鉴定常识。结合查处的侵权具体案例,就如何科学健康消费、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等相关知识进行讲座;举办了拒绝传销进校园活动,开展拒绝传销知识竞赛;由学生带动家庭投诉案件15件,收到了消费维权“学校带学生、孩子带家庭、家庭带社区”的社会效应。

(四)与志愿者团队对接,推动新消费运动,实现消费维权与社会公益性活动有机融合。与鄂州市爱心志愿者团队、鄂州职业大学志愿团队等团队联系与合作,组织开展新《消法》宣传与知识竞赛,参加人员1200余人次,表彰了竞赛前100名优胜者,对前十名的在3·15纪念活动现场由市领导颁奖;组织开展消费维权成果暨新《消法》知识讲座,由120名消费维权志愿者轮流负责为消费者解说;组建志愿者3·15新《消法》宣传队,巡回宣传新消法7次;联合志愿者团队开展了废旧电池回收、清理沿江沿湖垃圾等活动6次,倡导健康、绿色、文明的消费方式;联合志愿者团队开展价格听证调研、消费调查、银行评议等活动,寓消费维权于公益活动之中,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化。

三、三对接保障高效化,打通最后一公里

为解决消委调解法律效力不足及司法诉讼举证难、时间长、成本高等问题,积极与司法、法院沟通,充实律师团成员,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共同处理复杂、疑难或重大的消费纠纷案件,确保消费者的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与司法机关对接,建立司法合议调解机制。华容区消委、工商分局、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制发了《关于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的实施方案》,区委书记批示:“这种做法很好,既可以整合资源合力调解,又可以尽旱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消化在基层,区政府要加强协调,把衔接机制落实到实处,发挥作用”。目前已有3个区消委、7个消委分会,建立了司法合议调解机制,调解案件1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二)与审判机关对接,成立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针对消费侵权问题日益复杂,在处理纠纷时面临发现侵权难、调查取证难、法律诉讼难等问题。2014年,市消委、鄂城区人民法院、保险协会联合成立了鄂州市保险行业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保险投诉案件43起,有效地解决了三年分红保险、五年分红保险两个险种兑付期,消费者投诉较多,矛盾突出的问题,防止了消费者维权过激行为,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与律师事务所对接,充实消费维权律师团人员。针对市民法制观念的增强,消费维权事件日渐增多的实际,与各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选聘增强了律师团人员。组织律师团对贯彻落实新《消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对曝光典型案件进行点评、参加消费维权现场咨询、消费教育引导、消费维权知识竞赛、价格听证等活动9场次,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搭建快捷的平台。

(鄂州市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