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8日,贺先生到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其于6月2日在荆门某汽车销售公司看中一辆家用汽车,销售人员表示先交定金,若不喜欢可以退,于是交了5000元定金。贺先生回家与家人商量后计划有变,想退定金。次日,贺先生通过电话向该4S店工作人员提出退定要求,店方表示已签订购车协议,不能退定金,双方发生争执,贺先生随即向市消委投诉。
贺先生表示,该汽车销售公司内悬挂着由荆门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委员会颁发的“线下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金承诺店”牌匾,4S店应信守承诺全额退还定金,而商家明确拒绝退款,属于不诚信行为,希望消委会帮助维权。
6月19日,市消委组织双方现场调解。会上,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表示双方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如果人人都没有契约精神、可以随意反悔,将无法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市消委工作人员指出,虽然签订了购车协议,但汽车销售公司已作出七日无理由退订(定)的承诺,该承诺可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应当遵守。经调解,商家全额退还贺先生5000元定金,也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表示今后会遵守承诺,消费者对此表示满意,双方达成和解。
2024年11月至今,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荆门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线下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活动,走访市汽车流通协会,宣传线下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活动要求,得到辖区监管部门、市汽车流通协会部分车企的积极配合,共同开展“线下购车七日无理由退订(定)”承诺活动。目前已有17家车企申报参与承诺。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将坚持“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加强日常动态监督,引导汽车经营者强化自律意识,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共筑满意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