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志军,男,1969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为汉川市消费者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14年来,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牢固树立“有为才会有位”的工作理念,恪尽职守,心系消费者,汗洒维权路,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积极探索,主动作为,自创“四法”专攻消费纠纷“疑难杂症”,创建“三调一和”机制,多元化解消费矛盾纠纷;构建消费维权“朋友圈”,大力宣贯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法一条例”,有效推动消费维权跨区域协同共治;倾心奉献,求真务实,持续稳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被当地老百姓亲切地称为“消费者的娘家人”。
一是推行社会共治下好“一盘棋”。强化统筹协同,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成立以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1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汉川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应急处置、专项整治、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深入推进“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大消保”工作格局,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抓好消费环境源头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交易行为、售后服务、投诉维权等工作,提升工作质效。
二是勤于学习钻研争做“新能手”。面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新业态新要求,他争做善于钻研业务的“学霸”,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综合娴熟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争做“会说、会写、会协调”的业务新能手。先后在各类主流媒体发表消费维权新闻宣传信息380多篇,撰写《汉川消委“四法”破题》、《消费评议走活”一盘棋》、《关于推行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思考》等涉及消费领域的政协提案及调查报告20余篇。2024年以来,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为契机,大力宣贯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法一条例“,让更多消费者知法用法守法 。截至目前,已编发制作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解读8期和12个公益短视频,发布消费警示13期。2024年2月,积极倡导参加鄂豫皖消费维权大别山联盟,2024年11月,受邀参加安徽省消保委组织的新时代消费维权能力培训班,并作了《运用“四法”破题 实现“三调一和”有效化解消费纠纷》专题分享,有效推动消费维权跨区域协同共治。
三是依法履行职能乐当“保护伞”。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始终秉承“热情受理,耐心调处”的工作态度,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回音。近两年来,受理经办的各类消费投诉、举报350余件,依法依规约谈劝谕37家消费投诉居多企业;成功调处跨省“问题”收割机、跨区域家居定制合同纠纷案、“一口价”黄金、电梯超期“服役”、美容院、瑜珈馆、教育培训预付式充值“跑路”、保健品虚假宣传等典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纠纷案18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其中,《7万元购回一台“问题”收割机 鄂冀两地消保依法调处解忧》入选2024年湖北省消委组织的优秀典型案例评析汇编。
四是优化消费环境甘为“匠工人”。如何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为党和政府分忧,替老百姓解难,激发消费活力,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他不忘初心,乐当“工匠”,积极撰写政协提案,向地方党委、政府建言献策。聚焦“衣食住行游购娱”等消费,督导经营主体履行“食药无伪劣、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承诺,大力倡导推行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深入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在汉川”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环境安全度。截至目前,已认定命名50家“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商户)和8家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全市已有48家试点施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累计退货2.45万余件,退货总金额超62万余元。如今,“放心消费 ,诚信为先”“诚信经营不是一锤子买卖”“宁赚百人一毛,不赚一人十块”“七天无理由退货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份承诺”等创建标语在汉川市各类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格外耀眼,“放心消费,创建有我”已成为广大经营业主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