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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中的汉川消委

发布时间:2023-10-31 来源: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消费环境是一座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放心消费”是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必然要求。 如何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近年来,汉川市消费者委员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以放心消费创建为抓手,乐当“减压阀”,打好“组合拳”;甘为“工匠”,弹好“协奏曲”,围绕中消协消费维权年主题,凝聚社会力量,共同擦亮“放心消费在汉川”的城市名片,用责任与担当诠释着厚植为民的服务情怀。先后多次荣获“湖北省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一些经验作法分别被《人民日报》、《中国市场监管报》、《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推介。

注重消费教育引导把准“指南针”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民生工程。围绕“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汉川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各级消委组织积极推进消费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景点,利用纪念3.15、质量宣传月及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活动节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普及消费维权知识,让年主题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和消费维权的浓厚氛围。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节、医疗美容、“中高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何防范养老诈骗、谨防预付卡变成“吞钱”卡、建材家居避坑指南等消费警示,提醒防范各类消费陷阱;分别在栗山亲子小镇、天屿湖假日酒店、山后湾社区等地创建省级消费教育基地、市级消费教育基地,传播消费维权知识,引导消费者真正做到科学消费、依法理性维权。

强化经营服务监督赋能“监控器”

在持续优化消费环境的工作实践中,汉川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消费领域,将消费维权与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等行动有机衔接,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四大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对一些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消费领域实现“靶向式”治理,筑牢安全屏障。各级消委组织做到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并举,开展消费纠纷“大排查 大化解”、“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点评”、“预付式消费维权”、“你点我评”行业消费评议调查等活动,对一些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消费领域实现“靶向式”治理,编织社会监督“天网”,设立“红黑投诉榜”,进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 ,护航高质量发展。截至10月下旬,已依法依规约谈劝谕37家消费者投诉居多企业;成功调处首起跨省入住酒店受伤消费纠纷、跨区域定制合同纠纷案、电梯超期“服役”、美容院、瑜珈馆、教育培训预付式充值“跑路”、保健品虚假宣传等典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

如何高效破解消费矛盾纠纷,为党和政府分忧,替消费者解难?汉川市以创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载体,积极探索,融合维权力量,构建“三调一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企业和解)联调联处,运转高效的多元化解消费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为有效推动社会共治,汉川市成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科学界定纠纷性质实行人民调解,公开选聘消费维权志愿者监督员40名,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

2023年9月,家住汉川市城区的消费者许女士因家居定制合同存“猫腻”,经多次协商无果后,只好向汉川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求助。经过释法明理、情法并用、耐心细致的多元化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解除原合同,由家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一次性退还许女士因合同纠纷产生的损失10.6万元,并赔礼道歉。

与此同时,汉川市还拓展消费维权网络,分别在金融保险、通讯行业、大型商超、休闲景区、烹调餐饮、建材家居等行业领域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倡导行业消费纠纷调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行业经营服务行为。截至目前,汉川市已有(ODR)企业25家,810家经营主体入驻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企业自主和解消费纠纷112件,消费维权投诉量同比下降10%。2023年3月,汉川消委“三调一和”多元化解消费纠纷的先进做法被中消协以《工作通讯》的形式向全国消协组织推介。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打造“新高地”

2022年初,汉川市委、市政府印发川发[2022]1号文件,吹响“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增长、保障改善民生,助力乡村振兴”的进军号角。随后,成立以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全市放心消费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牵头统筹协调,围绕创建目标,出台创建方案,召开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动员会、推进会,持续稳步开展新一轮多层面广覆盖的放心消费创建和“回头看”。2023年7月,在孝感市市场监管系统组织的业务拉练现场“验靶”活动中,得到各级领导和同仁们的一致好评。

安心买,放心退,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也有“后悔权”。汉川市及时出台《汉川市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坚持示范引领,积极倡导推行线下实体店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截至目前,已有48家试点施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累计退货2.45万余件,退货总金额超62万余元;经各市场监管所、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荐,参创主体自主申报2023年度“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30家。

如今“放心消费 ,诚信为先”“诚信经营不是一锤子买卖”“宁赚百人一毛,不赚一人十块”“七天无理由退货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份承诺”等创建标语在各类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格外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