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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林市场监管所紧急处理液化气钢瓶投诉案件

发布时间:2021-08-26 来源: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体:

8月20日,团林市场监管所接到市民王先生拨打“12315”的投诉,称其在团林某燃气公司消费时发现,气坛以旧换新之前的价格是120元/个,疫情发生后王先生购买价格为175元/个,涨价55元,要求退差价。同时,王先生认为换的新瓶应该是2021年的,但是给其配送的是2020年的液化气钢瓶(已充装),存在以旧充新的行为。按照疫情期间“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处理并反馈结果”处理投诉的要求,团林市场监管所接诉后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处理。

执法人员一方面与王先生取得联系,通过加微信告知消费者拍照上传提供相关收费票据。另一方面与被投诉方团林某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得知因疫情原因该单位财务人员被隔离,涉及钢瓶相关价格的资料不能调取。消费者也因疫情管控,所住的小区被封闭,不能外出,且不会操作智能手机,也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因此,处理投诉陷入了僵局,王先生的情绪也比较激动。

为打破僵局,在执法人员与团林某燃气公司多次沟通下,终于在当天下午向该所提供了《关于液化石油气钢瓶价格的情况说明》、与消费者的通话记录、交易记录及派单信息,疫情前销售气瓶账单等相关资料。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当前疫情“保供稳价”要求,该所对该单位的经营方式以及钢瓶和液化气的价格进行研判,该燃气公司在疫情前后一个充装好的液化气钢瓶都是200元/个,算上王先生旧的液化气钢瓶的抵扣价格,王先生此次购买该燃气公司不存在涨价,且王先生所说的120元/个的价格消息来自其邻居口述。该燃气公司给王先生配送的2020年的液化气钢瓶属于8年有效期内的全新钢瓶,符合相关规定。

当晚9时许,执法人员约团林燃气某公司负责人杨某到团林市场监管所进行调解,杨某表示会一直严格执行疫情期间价格的相关政策。执法人员当场还电话联系王先生进行沟通解决,经调解,负责人杨某答应等王先生这次液化气钢瓶用完后,为王先生更换2021年钢瓶,王先生表示同意。

(余健)